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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访问:0       编辑:教学工作部

教材是体现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保障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教材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云教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不含云教材),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二条 教材建设与选用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三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核心载体,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建立学校、学院、专业(教研室)三级教材管理体系。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教材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成立校级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教材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统筹。教材审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专家代表组成。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工作部,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监督与检查等工作,全面负责把握学院选用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组织和督促本学院的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 没有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学院,需成立教材建设与选用审定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外专家、学院领导、教师代表组成,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教师须占一定比例。小组负责审核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编写、选用、审核、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 各专业(教研室)应组织专业教师开展教材研究,对推荐选用教材认真评审,严格把关,确保教材符合党和国家政治要求、教育要求和教学要求。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九条 教材规划指在一定时期内结合学校学科优势与特色,对编写开发新教材的选题、编审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校、院均制订教材建设规划。

第十条 列入规划立项建设的教材应能够反映教学改革中的新成果和学科前沿知识,体现专业特色,能够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启发性,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 学校一般以选用教材为主,鼓励教师积极承担特色教材的规划编写工作。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二条 编写范围和原则

(一)鼓励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教材。

(二)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的教材。

(三)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较大突破、反映先进教育思想和当代科技进步的、特色风格鲜明的教材。

(四)反映学校重点学科、专业水平,具有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新教材。

(五)有已出版教材但内容、体系不完全符合我校教学要求,需要编写符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和培养目标的教材。

第十三条 编写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教材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模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与创新潜能。教材编写要立足学校,反映出学校办学特色。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五)编写教材先制订教材编写大纲,再进行编写。必须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掌握专业前沿信息,并在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有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要有行业专家参与。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不超过两人,参编人员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七人。各教学单位和教研室应统筹安排教材编审人员的工作,确保教材的编审质量。

第十五条 编写人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主编要求是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应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系统讲授相关专业课程两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

第十六条 自编教材的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要求,制订自编教材编写计划。推选出的教材选题,原则上先要有完整讲稿的基础。

(二)主编教师须于每年11月-12月提交自编教材的编写申请,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教材编写大纲。

(三)教学单位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对主编教师的教材编写条件、主编资格和教材编写大纲进行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学工作部。

(四)教学工作部根据学校教材编写计划和教材编写要求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经审议批准后,教学工作部公布学校学期自编教材编写计划,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开展教材编写工作。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七条 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由各教学单位专业指导委员会或教材建设与选用审定领导小组初审,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校级评审。其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须按规定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牵头进行政治意识形态把关。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应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并按规定上报。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消极的或有负面社会形象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十九条 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

(一)凡选必审。坚持凡选必审原则,所选教材必须经教学单位专业指导委员会或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审定领导小组评审,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核,学校党委审批。未经审核同意选用的教材一律不得使用。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凡“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把“马工程”教材作为该课程统一使用的教材,必须讲授“马工程”教材的知识点,必须把“马工程”教材内容作为该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教材的内容先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反映本学科最新成果。

(四)公平公正。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平、公正、公开,严肃纪律和程序,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十条 自编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一)自编教材出版后,学校相关课程可优先选用。

(二)自编教材在投入使用 3个月后,主编教师应进行质量追踪调查,收集各方面反映,作为日后教材修订、补充、评优的参考资料。

(三)对不履行编审、出版和印刷手续,教师自行编写、出版、印刷的教材,学校不予承认,不得作为自编教材选用。

(四)对已正式出版的、使用效果好的教材,特别是已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要不断创新以保持其质量优势,并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修订再版。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提出申请。每学期第十周,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认真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材建设与选用审定工作会议,对所选用教材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将评审结果报教学工作部。

(二)坚持集体决策。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对全校选用教材进行审核,集体研讨,形成书面审批意见。

(三)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审批后的教材选用清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报学校党委备案。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应于使用前3个月,由学院报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批,审批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第七章  机制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材建设项目列入教学质量建设与改革项目,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教材建设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教材建设资助项目进行检查。对于不能履行项目工作的,学校有权终止资助,并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资助计划,并追回资助经费:

(一)在教材建设专项资助文件发布后两年内不能出版者;

(二)编著人提出取消出版资助计划者;

(三)有知识产权纠纷者;

(四)未完成出版任务即调离学校者;

(五)弄虚作假者和其他严重违反协议者。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六)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七)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教材迟订、错订、漏订或教材及主要教学参考书误选、错选,所选教材与课程教学大纲内容不匹配,及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将自编教材、其他出版物作为学生课堂学习材料,影响教学工作、造成教学秩序不稳定的单位和个人,按《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凡经批准立项编写的教材,由学校教师主编的,教材出版版税归作者所有。

第二十七条 列入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可不进入评选程序。

第二十八条 学校保护自编教材编著者版权。凡剽窃、抄袭者,将按《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术不端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学参考书参照本办法管理。云教材建设与管理参照《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教材管理办法(试行)》(云经管院教〔2019〕67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材管理规定(修订)》(云经管院〔2016〕8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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