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教学工作网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浏览文章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访问:0       编辑:教学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文件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适合学校特点的应用型高校发展路径,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目标,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的职能,全面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形成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有机连接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满足产业升级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二)资源整合,项目创新。以行业和社会需求作为校企合作的着力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宽口径、多渠道、深层次的合作,充分发挥学校专业、人才优势,充分利用企业资本、技术、知识、设备和信息资源优势,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立足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紧扣行业企业人才素质及能力要求,找准专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切入点,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打造育人为本、注重实效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特色。

(四)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先行启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计划,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分类推进、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不同专业的产教融合形式,激励各教学单位创新性推进产教融合。

三、内容与路径

(一)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与行业企业积极构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体系构建为抓手、以产教融合为特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培养。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制定针对性较强的人才培养方案,把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新趋势新技术适时融入专业课程建设中;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共建共管产业学院。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与企业在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自愿结合,就某个或相关几个专业的建设由校企双方或多方共同投资,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发课程与教材、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享师资队伍、科研合作与技术服务、共同推动学生就业、创业等。

(三)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鼓励各教学单位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共建共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和研发中心,鼓励院(部)联合企业设立名师工作室、实践实训基地、创新基地,积极推动多专业协同的实践基地,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从而实现学校教育与技术研发、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建成完善的实践教学平台。

(四)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与培训。支持各教学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课题,鼓励教师承担企业技术开发、社会服务项目等,并转换成教学资源。支持合作企业对师生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专业教师团队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进行技术管理知识和专业理论培训等。

(五)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企业通过产学研项目、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形式参与学校双创教育及双创实践,共同建立创新平台、就业基地,为实习和就业提供岗位,为创新创业开辟空间。

(六)共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选送教师到合作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和实践锻炼;引进行业企业知名专家、高级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指导。鼓励各院(部)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双师双能”师资队伍培养计划,与行业知名企业共同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训基地,加强教师培训考核,实行教师定期全员培训制度。

四、组织与管理

产教融合实行“项目管理”制度。设立校、院两级产教融合机构,分级履行项目管理责任。

(一)成立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产教融合领导小组,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工作部、学生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科技研发部、财务资产处、监审部、资产部、招生处、就业创业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产教融合政策、规划和管理机制;规划学校产教融合合作发展方向;

2.审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3.审批校企专业共建、行业订单班等重大合作项目的合作协议;

4.研讨和解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学校产教融合日常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工作措施,执行领导小组工作决议;

2.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3.建立校企合作各方联络机制、信息发布及调研访谈制度;

4.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及组织协调工作;

5.制定考核、评价机制,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和评价;

6.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路径,构建产教融合新模式。

(三)各教学单位成立产教融合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学秘书等人组成。其主要职责:

1.积极落实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项制度及会议决议;

2.根据教学单位专业(群)建设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以专业(群)建设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开展合作项目的考察调研、洽谈,经学校批准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4.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做好合作项目立项审批、阶段性检查、项目验收考核等工作;

5.监督合作项目协议履行和过程监管工作;

6.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工作需要,选送教师到合作行业企业挂职实践,或聘请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到校兼职;

7.积极校企合作新路径,构建产教融合新模式,做好本院(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果的统计、总结和经验推广工作;

8.落实校企合作联络机制、信息发布及调研访谈制度,配合做好合作项目效益评估与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的制度体系,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政策范围内,对支持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培育工作、应用型人才培养等有特色、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列入产教融合重点项目,优先资源及经费保障。  

(二)强化工作协调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产教融合办公室积极与各院(部)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落实产教融合工作的计划、方案。

(三)营造良好环境

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完善人才引进、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修订;对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引导形成全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校师生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导效应。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Copyright 2023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工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滇ICP备050070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