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云经管院〔2023〕121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一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复学手续。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办理复学手续或复学时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给予自动退学(终止学籍)处理。”经统计,截止2023-2024学年上学期,我校休学期已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共计57人,其中休学期满应于2023年9月复学的53人;休学期满超半年应于2024年3月复学的4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通过电话、微信、钉钉或信函等方式“一对一”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逾期不办理,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校将按自动退学(终止学籍)处理。
附件:1.休学期满应于2023年9月复学53名学生名单
2.休学期满超半年应于2024年3月复学4名学生名单
教学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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