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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第二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访问:0       编辑:教学工作部

为充分发挥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及实践,产出一批高质量的教研成果,现决定启动 2024 年第二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验收工作,对我校建设期满的项目进行验收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达到完整建设周期的各类项目,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专科课程改革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数字教材建设项目、课 程思政示范课项目等,详见验收名单(附件 1)。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2.项目建设主要措施和具体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二)验收标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建设任务书进行验收;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提交 1 个摄制的课程思政案例视频并附至少 3 个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材料(课程思政案例视频为选交材料,典型案例撰写要求见附件 4),按提交的视频及典型案例材料进行验收;其他项目参照对应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 4)及项目任务书对照验收。 

三、验收形式 

项目负责人对照建设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标准,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3),并按照项目相应验收标准准备支撑材料。 

四、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以 PPT 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 8 分钟,相关支撑验收材料自行编印并提供给评审专家。 

(二)项目负责人请于 11 月 25 日前将全套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钉钉。教学工作部初审后,将择期于 11 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开展集中评审。 

三)建设周期满的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如期结题,2021年、2022年立项的项目不再接收延期申请,2023年立项的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次,2024年第一批验收暂缓通过的项目需在本次参加验收。 

五、其他 

(一)延期、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者建设内容有调整的,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 5),申请终止的项目,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 6),报学院或部门审批同意,于 11 月 13 日前报教学工作部审核。 

(二)验收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材料,按照验收材料装订封面及目录(附件 7)胶装一式两份,评审结束后两个周内报送教学工作部,同时提交修订后的电子版。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力争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成果最大限度服务于学院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工作。 

联系人:张玉 电 话:15877948819 

附件:

1.2024 年第二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验收名单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申请书 

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验收 参考标准 

5.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变更申请表 

6.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终止申请表

7.验收材料装订封面及目录


教学工作部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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