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云经管院 〔2023〕121 号)第三十六条规定: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一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复学手续。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办理复学手续或复学时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给予自动退学(终止学籍)处理”。经统计,截止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我校休学期已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共计 93 人,其中休学期满应于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复学的 27 人,休学期满超半年应于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复学的 51 人,休学期满超一年半应予退学的 15 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通过电话、微信、钉钉或信函等方式“一对一”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并督促其最迟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前返校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逾期不办理,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校将按自动退学(终止学籍)处理。
附件:
1.休学期满应于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复学 27 名学生名单
2.休学期满超半年应于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复学 51 名学生名单
3.休学期满超一年半应予退学 15 名学生名单
教学工作部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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