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教学工作网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访问:0       编辑:教学工作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重修管理,不断强化学生学业水平,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本次重修主要面向 2021 级、2022 级、2023 级学生,重修课程为其在校期间所有期末考试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具体见附件 1。

二、学习时间及考试时间

学习时间:10 月 28 日—12 月 13 日,共 7 周。

考试时间:12 月 16 日—20 日(第 17 周)。

三、学习方式

采取线上或线下学习两种方式。

(一)线上:由学生自主选择智慧树、学堂在线、学银在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大学慕课等网络平台进行相应重修课程的学习,根据网络平台出具的证明或证书认定学时;

(二)线下:二级学院需提前向学生公示课表,学生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选择与重修课程同名的课程进入课堂学习,并由任课教师认定学时。

四、学时要求

课程重修学时应达到 32 学时及以上方可取得重修考试资格。线上和线下学习学时可累计。

五、工作要求

(一)课程重修期间,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辅导员积极参与,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学生认真完成课程重修任务,确保学习效果。

(二)学习结束后,学生需填写重修考试资格认定表(附件 2),由开课学院全面做好学生重修学时的认定及重修考试资格审核及上报工作。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须全力协助公共课单位做好学生的学习通知、督促等工作。

(三)请各学院于 12 月 13 日(第 16 周)前将取得重修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 3)报送教学工作部备案。未取得重修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考试。

(四)开展课程重修是学校实施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抓好落实,确保课程重修工作有效实施。


附件:

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21 级、2022 级、2023 级必修课程未通过名单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重修考试资格认定表

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重修考试名单汇总表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教学工作部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354 KB 下载次数:]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3(41).rar


Copyright 2023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工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滇ICP备050070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