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教育部平台学籍学历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云经管院〔2023〕12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教学工作部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以及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就学籍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期初各二级学院核对学生的报到情况汇总,仍有部分学生未按时到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名单详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籍清理工作,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联系落实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办理相应学籍异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家长通过EMS特快专递下发《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处理告知书》(附件2),并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清理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签署明确处理意见。对于达到自动退学的学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在钉钉上报自动退学审批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清理学生情况登记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处理告知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与学生及家长联系的痕迹材料、EMS特快专递单及打印的中国邮政官网查询EMS投妥的查询结果(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工作部学籍科。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15691
附件: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处理告知书》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清理学生情况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下学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以及逾期未复学的学生名单
教学工作部
2024年4月15日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次数: 次] |
![]() |
Copyright 2023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工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滇ICP备050070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