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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上学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9日       访问:0       编辑:教学工作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云经管院〔2017〕 87 号)相关内容,结业生可以在结业后两年内申请补修,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换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为做好本学期的结业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 届、2022 届、2023 届结业学生 

二、结业换证流程 

(一)考试申请 

学生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8:30)-2023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7:30)在钉钉系统“OA 审批”中搜索并填写“学生结业换证重修申请”,流程经审批通过后,由学生自行打印钉钉审批流程纸质版。 

(二)考试安排与通知 

教学工作部根据结业学生的申请,下发结业换证重修考试名单与课程汇总表,各教学单位根据名单进行重修及考试安排工作,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各教学单位组织的考试。学生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审批通过的“学生结业换证重修申请”钉钉流程纸质版,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结业生经重修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换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毕业时间、学位授予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领取证书时需交回毕业生离校程序单或结业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结业生逾期不参加重修考试或两年内重修考试后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二)结业生如在校就读时未参加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需提前自行到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社会服务体系数字化连锁中心(昆明市白塔路131号汇都国际D幢908号,0871-65360281、 18987457023)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并于返校参加结业换证重修考试时将纸版照片交至综合楼1007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学籍科。 

四、各二级学院教学科联系方式 

(一)财会金融学院:

安宁校区一教 409 朱老师 0871-68615623 

(二)建筑工程学院: 

安宁校区一教 411 段老师 0871-68615991 

(三)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安宁校区信息中心 308 毕老师 15812116142 

(四)教育学院: 

安宁校区三教 202 左 张老师 18487090726 

(五)商学院: 

安宁校区一教 609 袁老师 18314431527 

(六)艺术与传媒学院: 

安宁双创园区 K3-306 张老师 0871-68661561 

(七)医学院: 

海源校区二教 105 张老师 13118716441 

(八)高职学院: 

安宁校区二教 309 施老师 18388141318 


附件:2021 届-2023 届结业学生名单及结业情况统计表




教学工作部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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